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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效能提升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作风效能建设,使各部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创先争优的精神状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质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中共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 东莞理工学院2018年工作要点》(莞工党〔2018〕1号)精神,结合去年开展效能提升活动的情况,决定开展2018年效能提升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调动服务部门积极性,不断提高执行力,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形成同心合力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为学校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目标任务

服务部门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师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实施范围

本着逐步深入、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原则,2018年效能提升活动面对机关、教辅、科研、后勤和群团组织等二级组织机构的内设科室(以下简称服务窗口)。去年没有参加效能提升活动的科室,今年必须参加效能提升活动。去年参加过效能提升活动的科室,今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

四、工作内容

(一)全面落实以下七个方面的制度。

1.落实岗位责任制:按照各二级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将每一项职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

2.落实服务承诺制:各二级组织机构特别是窗口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标准、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诺和投诉电话,须在部门明显位置及效能提升网公布。

3.落实限时办结制:各二级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若符合规定,手续齐全,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4.落实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对非岗位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根据办理事项内容,引导问询者到相关二级组织机构办理。

5.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对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办人提出咨询或提请办理,但所带材料不符合规定时,经办人员须一次性告知办理该事项的程序和所需的全部材料。

6.落实同岗替代制:同岗替代制也称AB岗制,岗位工作人员A岗不在位时,要落实B岗承办人,由B岗承办人自动顶替。

7.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各二级组织机构负责人、承办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根据情节及产生的影响,给予提醒谈话、函询、通报批评、责成书面检查、诫勉谈话直至纪律处分的处理。

(二)制定工作计划及报送材料

1.各服务窗口所在的二级组织机构结合今年的工作安排,制定《效能提升工作计划》;

2.填写2018年效能提升活动服务窗口明细表(附件1);

3.公布服务窗口办事流程。去年已提交办事流程的服务窗口今年若没有更新办事流程,无需提交。

材料请于9月21日前发送到发展规划处梁汉钧OA邮箱;联系人:梁汉钧,电话:22863073,13827235938(短号:6121)。

(三)信息公开及监督

机关、教辅、科研、后勤和群团组织形成的2018年效能提升工作计划、服务窗口及办事流程将在效能提升网上公开。效能提升办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师生员工及其他服务对象对效能情况的投诉。效能提升办在接到投诉后,责成被投诉的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处理意见。实名投诉的,效能提升办将把处理意见告知投诉人并听取其对处理意见的反馈。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效能提升工作动态,认真总结效能提升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营造浓厚的效能提升工作氛围。

(三)组织评议

由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对服务窗口进行评议。

1、评议原则

遵循激励与导向性原则、整体与综合性原则、同性与个性相结合原则,坚持评议过程、结果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2.评议内容

(1)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情况。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是否公开,是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问题。

(2)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情况。是否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告知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等效能提升的规章制度。

(3)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在窗口工作台醒目位置摆放完整、明确的办事指南;是否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是否能及时、耐心解答服务对象咨询。

(4)作风与效能情况。是否有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流于形式等行为;是否存在工作目标不明确、任务不落实、责任不到位、行政效能低下等作风;是否加强会议统筹、减少会议和提高会议实效。

(5)廉洁自律和秉公办事情况。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请吃受礼,是否存在擅自收费、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等现象。

(6)投诉和整改情况。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学校师生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定期组织本部门查找不足并认真整改。

(7)各服务窗口的工作创新与亮点。结合服务对象和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并取得实际成效,服务对象反映良好。

3.评议方法

评议小组由以下两个组别组成:

(1)教师组。从学校在职教师中随机抽取30名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各10名)对评议对象作出评价;

(2)学生组。从学校在校学生中随机抽取80名学生(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各20名)对评议对象作出评价。

对不直接面对学生的评议对象,学生组不参与评议。效能提升办对评议对象的重视程度、开展情况、投诉情况、投诉办理情况作出综合评价。最终评价结果将在效能提升网上公布。

六、时间安排

9月份:各服务窗口所在的二级组织机构制定效能提升计划、报送服务窗口单位和办事流程。

10月份: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承诺上网、上墙;

11月份:效能提升办对效能提升活动进展情况组织调查;

12月份:组织评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服务窗口负责人要以身作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落实工作责任制,强化分工,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求真务实,力求实效。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坚持服务标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执行力,以实际成效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要积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效能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工作动态,认真总结推介效能建设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引导教职工积极支持、主动参与,营造浓厚的效能建设工作氛围。

附件:

1.2018年效能提升活动服务窗口明细表

2.2018年效能提升活动评分表



效能提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9月6日

  2018年效能提升活动附件

  • 附件【1538963123.zip】已下载次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18-10-08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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