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依据 | 督查点 | 督查内容 | 评分标准 | 督查方式 | 自查分数 | 督查分数 |
《东莞理工学院2017年效能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 1、建立健全效能提升七个方面制度情况。(35分) |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责任追究制的情况。 | 1、部门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得5分; 2、部门各项工作有服务质量标准、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诺和投诉电话,得10分; 3、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体现在工作制度中,得10分; 4、服务面广、时效性强的重要岗位有AB岗制度,得5分; 5、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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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理不适应国家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实际的规章制度情况。(15分) | 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该完善的尽快完善,努力使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 1、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发展的实际,仔细清理本部门发出及与本部门职责有关的制度和文件,并于7月31日前把需要修改和废止文件清单报送到效能提升办,得5分; 2、制度和文件清理仔细全面、完善,群众满意,得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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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情况。(10分) | 政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以及监督投诉办法是否公开;是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及时处理投诉问题。 | 1、政务公开内容全面完整,公开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结果及监督投诉办法,并提交效能提升网公布,得5分; 2、能自觉接受师生监督、及时处理投诉的问题,群众满意,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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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情况。(10分) | 是否执行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等效能提升的规章制度;是否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事项;是否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 1、能执行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首问责任制等效能提升的规章制度,群众满意,得5分; 2、能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诉求事项,不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群众满意,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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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情况。(10分) | 是否在窗口工作台醒目位置摆放完整、明确的办事指南;是否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是否能及时、耐心解答服务对象咨询。 | 1、能在窗口或工作台醒目位置摆放完整、明确的办事指南,得5分; 2、能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并能及时、耐心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问题,群众满意,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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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遵守纪律和工作秩序情况。(10分) | 窗口工作人员是否按时到岗;在工作时间内有无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玩游戏、聚众闲谈、大声喧哗及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现象。 | 1、工作人员能按时到岗,得5分; 2、工作人员无擅自离岗、串岗聊天、玩游戏、聚众闲谈、大声喧哗及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岗位现象,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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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廉洁自律和秉公办事情况。(10分) | 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请吃受礼现象;是否存在擅自收费、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等现象。 | 1、无以权谋私、吃请受礼等现象,得5分; 2、无擅自收费、不按规定使用收费票据等现象,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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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特色。(加分项,5分) | 是否结合服务对象和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 | 工作方法具有创新性,并取得实际成效,服务对象反映良好,得5分。(要求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 | 查阅资料 | |||
总分 | ||||||
注:评议分五个等次,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一般,60分—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各组别分别评议后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综合评议值。 |